星报讯 为抢劫,三名歹徒竟持电棍、砖块、擀面杖砸击被害女子头颈部,随后又用绳子勒其颈部,并向其注射麻醉剂,致使该女子因颅脑损伤合并窒息死亡。之后,三名歹徒又用绳子和床单将被害女子吊在卫生间热水器上,向尸体灌注农药,手段之残忍让人惊讶。
昨天,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获悉,5月19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砀山“锦江血案”主犯江兴雷被宿州市中级法院执行注射死刑。
据悉,2012年,因欠下高利贷,罪犯江兴雷(山东单县人,1989年10月出生)与同案犯郭彪、郭颖(女)(已分别被判死缓且限制减刑和15年有期徒刑),动起了抢劫的歪脑筋。2012年8月21日,江兴雷、郭彪、郭颖以旅行结婚为名,欺骗从事非法运营的女子刘某开车去安徽砀山县,当晚四人入住砀山县锦江商务宾馆。8月21日晚至22日晚,江兴雷等三人多次试图通过下迷药的方式来抢劫,试图将其谋害致死,但被害人求生意识强烈,歹徒几次下手均未成功。
8月23日凌晨,在宾馆房间内,江兴雷等三人又持电棍、砖块、擀面杖砸击刘某头颈部,用绳子勒其颈部,并向其注射麻醉剂,致刘某因颅脑损伤合并窒息死亡。之后,三人用绳子和床单将刘某吊在卫生间热水器上,向刘某灌注农药。
作案后,三人劫走刘某随身携带的641元钱和手机一部,驾驶刘某的吉利牌轿车(价值人民币27800元)逃离现场。
宿州中院以抢劫罪判处江兴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5月19日,罪犯江兴雷执行注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