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政策正式出台。总体来看,取消了四项,保留四项,地方性加分项目有两项。其中,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中阶段已取得被取消四项的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应届毕业生,仍具有加分资格。申报加分的截止日期为5月25日,尚未申报的考生要抓紧时间了。
取消四项
今年之前获得仍有效
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以下高考加分项目,此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上述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仍具有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为5分。对申请加分考生的运动员(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资质由省体育局进行复核复测,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相关标准组织测试(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地方性加分项目两项
适用省属高校:
●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
(5分)(全国性加分项目以外的“侨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属”)
●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5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以上两项地方性加分项目仅适用于我省省属高校招生。享受高考政策加分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名单可登录省考试院官网查询(http://www.ahzsks.cn/)。
加分申报5月25日截止
2015年申报高考加分截止时间为5月25日。
政策加分由符合条件的考生本人在高考报名时到当地考生考试机构申报,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中:
1.少数民族考生的资格审查由县及以上民族工作部门负责并出具证明;
2.“烈士子女”、“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资格审查由县及以上民政部门负责并出具证明;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即全国性加分项目“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以外的“侨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属”)资格审查由地市及以上侨务部门负责并出具证明;
4.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资格由市及以上民政部门负责审核;
5.体育特长生运动员等级资格审核由省体育局负责,统一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会同省体育局组织实施;
6.奥赛、科技竞赛类资格审核由省科协负责;
7.“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资格由省军区政治部负责审核。
加分取消?如何鼓励中学生?特长发展?
据省考试院介绍,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另外,鼓励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学生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高校艺术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考试招生或报考相关体育、艺术专业。同时,考生的相关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也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