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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案卷多处笔迹非聂树斌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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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3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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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案”案卷显示聂被抓7天后才出现有罪供述
律师:案卷多处笔迹非聂树斌本人

 

综合《法制晚报》报道 17日,备受关注的“聂树斌案”有了新进展。该案申诉代理律师李树亭、陈光武进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始阅卷,并被允许拍摄和复印“聂树斌案”及与该案有关的全部原始案卷材料17本。

陈光武表示,从目前的阅卷结果看,聂树斌在被抓7天后才出现有罪供述,该供述却是侦查卷的第一份口供。卷宗里除了聂树斌的有罪供述外,没有其他证据,根本没有实物证据。

由于时隔多年,案卷较多,18日上午,两位律师继续查阅聂树斌案相关案卷材料。

陈光武称,经过字迹核对,聂案卷宗材料中至少有8处当事人签名涉嫌造假,包括聂树斌本人及其父母的签字。

据介绍,律师阅卷时发现,“聂树斌案”卷宗中的起诉书及送达回证、验明正身的笔录、刑事判决书送达回证等法律文书的签字都不是聂树斌所签。

“上诉状是聂树斌亲笔所写,上述提及的法律文书上聂树斌签字的笔迹与上诉状的笔迹不一致。”李树亭说。

此外,律师开始阅卷后发现,王书金供述案发现场有“一串钥匙”,但聂树斌没有提及。

20年前,聂树斌被认定为一起强奸杀人案凶手后被处死刑。10年前,王书金称自己才是真凶,法庭未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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