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是我省资源型城市之一,在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淮南“转型升级”的担子更重。全国人大代表、淮南市委书记沈强此次带来的3件议案都与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有关,他觉得,淮南应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走出一条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路子。
准备申报 “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试点市”
作为一座资源型城市,淮南的转型升级是沈强非常关注的方面。
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资源型城市普遍存在着产业结构单一、资源依赖较强、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低、接续替代产业发展滞后、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就业困难等问题,转型发展面临巨大压力。
“淮南市是成熟型资源城市,符合相关要求,正积极准备申报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试点市。”沈强介绍,《淮南市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方案》的编制工作已启动,“恳请国家部委大力支持淮南市成为全国可持续发展试点市。”
沈强觉得,对于资源型城市,国家可以设立可持续发展试点引导资金,建立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
除此之外,沈强建议,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的基础上,按照局部试点、封闭运行、结果可控的原则,探索开展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人地挂钩试点,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定居规模挂钩,推动农民宅基地指标向城市农民工创业园等园区转移,实施跨区域异地搬迁安置。
采煤塌陷村庄“先使用后复垦”
煤炭是我国的能源主体,2013年全国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65.7%。
“煤炭资源型城市为保障国家能源供给、提供财政税收、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沈强说,随着长期、大规模、机械化的煤炭开采,形成了大面积采煤塌陷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阻碍城市发展、影响社会稳定。
沈强列举了一组数据:截至2013年底,安徽省两淮矿区采煤塌陷区面积达73.56万亩,占行政区划面积的1.97%,“以塌陷最严重的淮南市为例,截止到2014年底,全市采煤塌陷面积约235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9.1%,涉及居民32.1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3.2%。预计到2020年塌陷面积将达到369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4.3%,涉及人口约60万人,占现全市人口的24.7%。”
沈强认为,土地问题、补偿标准制定方式问题是目前制约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的难题。
“完善采煤塌陷区村庄搬迁土地报批政策,对满足土地复垦条件的塌陷村庄,采取‘先使用后复垦’方式报批,对事实上无法复垦的老村庄,由国土资源部单列用地计划指标,采取城镇批次方式报批。”沈强建议,应停止采煤企业与地方政府协商确定采煤塌陷区补偿标准的方式,由国家或省级政府明确采煤塌陷区村庄搬迁按照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方式和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