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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失业人员遗属抚恤金标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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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0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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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失业人员遗属抚恤金标准提高

 

星报讯(记者 祝亮) 市场星报记者从合肥市人社局获悉,日前,安徽省统计局发布的2013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984元。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此标准,对合肥市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作相应调整,由现行30728元调整为31872元(8个月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失业人员的遗属凭失业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死亡证明或公安部门注销户口证明、遗属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区或街道就业保障事务所办理申领手续。经审核通过后,遗属凭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存折于审核通过后的次月25日后到银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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