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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头文件”催罚款 佐证“罚款经济”猛于虎
公积金异地互认 需要破除利益樊篱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0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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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头文件”催罚款 佐证“罚款经济”猛于虎

□惠铭生
 

12日,一份河南省工商局专门下发的《关于迅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专项督导省工商局罚没收入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在网上热传。该通知中提及,要全员上阵、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确保11月底前完成年度罚没收入任务。当日,有媒体向河南工商系统内部人士求证,并确认了这份文件的真实性。(10月14日《京华时报》)

看完这则新闻,着实让笔者吓了一跳,且百思不得其解。

其一,所谓罚没,是指行政机关强制违法者缴纳罚金和没收其非法所得的财物。罚没多少,取决于违法行为的多寡,而非行政机关的主动与否。工商系统搞罚没,前提是依法行政。但是,确定并确保年度罚没收入任务,凭借的手段恐怕只有一个可能:违法罚款。但公权部门岂能以“红头文件”公然支持违法行政?

其二,确定罚没收入任务,而且是系统上下全员上阵、加压推进,分解任务、责任到人,这种人人扛罚款指标的做法,且与单位经费款项、与年终奖惩挂钩,后果是什么呢?无疑会“逼良为娼”,各级工商机关哪还讲什么依法行政。

其三,“红头文件”的内容告诉人们:河南工商系统坚持“罚款经济”,不仅是今年,而是年年如此。由此我们完全可以推断:工商系统有罚没任务,那么,交警呢?公路交通运输呢?城管呢?环保呢?凡是权力部门,年年是否都有具体的罚款任务?人们不禁这样推测。

事实上,多年来,有些地方弥补财政收入的不足,主要路径之一就是:以“罚款经济”支撑非税收入。“罚款猛于虎”可谓此言不虚!

当前经济不振,企业效益欠佳,倘若为了地方政绩,滥用执法权,借“罚没收入”充盈地方财政,那必然伤及当地百姓和企业的利益。如此竭泽而渔的行为,会引来什么后果,显而易见。值此经济逆境,同舟共济、共渡难关,才是理性的政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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