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假日办 能否带火“带薪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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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假日办 能否带火“带薪休假”?

□姜春康
 

9月15日,运行14年的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正式撤销,其办公室即公众熟悉的“全国假日办”也随之撤销。全部职能并入新设机构国务院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之中,由分管旅游的国务院副总理汪洋担任召集人。(9月16日《新京报》)

以往,网友们对“全国假日办”的吐槽从未停止,这个机构似乎总是“出力不讨好”,自己觉得很冤公众还不领情。如今撤销“假日办”,成立国务院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则是顺应了中国从“黄金周”向“带薪休假”的转变,我们也期待此举能带火带薪休假。

从级别上看,新设的机构国务院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比原来的“假日办”级别高,对比此前的“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不仅是名称中的“协调”变为“联席”,不论是召集人,还是成员单位,国务院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提格、扩容。这也意味着,统筹决策不再像往日的“假日办”一样“自说自话”,重视程度必然提高。这是国家的一次重要的政策性调整和转向,从“黄金周”、“小长假”的集中休假方式逐渐转向更为灵活、自由的“带薪休假”,并不是“梦”。

不少人都以为“带薪年假”是一种福利,只有公务员、事业单位和一些国企员工才能享有。而实际上“带薪休假”是每个劳动者的法定权利,人人都该享有。早在1994年,《劳动法》就明确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而现实生活中,“无假可休”、“有假不敢休”或是“放弃休假”的休假困境,却让不少职场人士大吃苦头,“带薪年假”只能是“镜花水月”,看起来很美却难以触摸到。如今,撤销“假日办”和新设高级别决策机构,正是解决这一困境的适时之举。弃“黄金周”概念而重点强调“带薪休假”,这一转变背后体现的是国家对劳动者权利的一种保护。

近年来,中国旅游产业的一个热点话题就是法定节假日的假期究竟该如何安排?这也将成为国务院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面对的首个问题。显然,将“带薪休假”带出来,更符合公众期待。资料显示,国务院之前公布《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官方今年至少第四次强调落实带薪休假。撤销假日办带火带薪休假,完全成为一种可能——推行“带薪休假”制度,既可以满足民众日益高涨的旅游休闲、观光度假需求,又能适当缓解假日旅游高峰,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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