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走读生在校时间不能超过6小时,下午放学时间不得迟于4:40;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初中每学期文化课考试不超过两次……昨天,合肥市教育局发布中小学生减负“八项规定”,要求各中小学各学科考试及格率均应达80%以上,对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的教师进行严惩。
规定一:不组织走读生集体上晚自习
依照规定,小学、初中走读生每天在校教育教学活动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组织教学活动分别不得早于8:00、7:50,下午放学时间不得迟于4:40、5:30(因季节变化推迟上课时间的可顺延),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鼓励小学一年级学生弹性到校。不组织走读生集体上晚自习,寄宿制学校学生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除个别学习困难学生外,学校不得以补缺补差名义延迟学生放学时间。
规定二:不准不批改学生的作业
合肥市今年起将严格控制课外作业总量,做到“三严格”:严格控制学生每天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每天作业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学生每天作业量控制在1.5小时以内;严格控制双休日、节假日布置的作业量;严格做到教师布置的作业要全批全改。
与此同时,不准留惩罚性作业;不准不批改作业;不准将编拟习题、背诵与默写的过关、作业批改等工作事项布置给家长。
规定三:严禁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依照规定,小学一年级不使用教辅材料,其他年级和初中严格执行教辅材料“一科一辅”的规定。在合肥市教育局公布的教辅材料选用推荐目录范围内,由学生自愿购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规定四:严禁中小学分重点班、快慢班
学校要开齐开足国家课程,确保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和充足的艺术、科技、社会实践等活动时间。开展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艺术2+1项目”,鼓励每人掌握一门科技创新项目。严禁学校以任何名目在寒暑假、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违规补课。均衡配备教师和编班教学,严禁分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学生考试成绩给学校、教师和学生排名(排座位)。
规定五:各学科考试及格率均应达80%以上
各中小学要控制考试次数与难度。小学一、二年级只进行期末考查,小学其他年级每学期可进行一次期末文化课考试,初中每学期文化课考试不超过两次。推行日常考试成绩无分数评价。各学科考试及格率均应达80%以上,全科及格率应达70%左右。不得组织或参加未经合肥市教育局批准的各种统考、联考或竞赛、考级等活动。不得对学校、教师下达升学人数、升学率或其他类似指标任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任何学校不得违规提前招生或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
规定六:教师不得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
合肥市教育局要求,教师应当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得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不得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应当综合师德表现、工作态度、专业发展、工作量、工作难度和工作实绩等因素,科学评价教师工作,减轻教师不必要的负担。
规定七: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家长开放周”
各中小学要公开学校教学安排,学校每学期要将课程表、作息时间表等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学校要将校长在非寒暑假内每周设定一个“校长接待日”,通过校园网或公示栏向社会家长公告,接受监督。学校每学期要组织至少一次“家长开放周”活动,主动接受家长及社会监督。
规定八:坚决查处违反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
各级教育部门、学校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规定,全面清理并及时修订不符合“减负”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将“减负”落实到课程、教学、评价、管理等各个环节。要公布举报电话,坚决查处违反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减负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