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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女结婚”中 解读医保一体化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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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女结婚”中 解读医保一体化诉求

□罗志华
 

30多岁的林丽住在成都市成华区,离婚后独自居住。去年,老家的父亲生病,花费了大笔钱。想到为了节省今后的医药费,林丽决定将父亲的户口迁到成都。由于父女二人并未达到老人投靠子女入户的条件,林丽作出了一个荒唐的决定:与自己的亲生父亲登记结婚,并在民政局领到了结婚证。(2月16日《东南早报》)

虽然新闻中没有说明父亲的医保是什么类型,但既然在老家花费了大笔钱看病,而迁到成都则可以节省医药费,则说明他的医保可能不是城镇居民或职工医保,极有可能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即使其父是当地的城镇医保,但也存在地区流动的难题,因为没有异地结算,其父亲在成都看病的医药费只能拿回去报销,很多地方还根本不予报销异地看病的费用,即使报销,比例也很小。在医保不能流动的情况下,惟有户口迁来才是解决异地就医难题的好办法。应该说,这个女士想出与父结婚的坏主意,医保之间的差异给了她不小的“灵感”。

我国现存多种的医保类型,不同医保的保障水平和报销比例与方式都不同,这就造成了不同医保之间的分隔,不利于各种医保的兼容,这与日益频繁的人口流动和城镇化进程不相适应。当前,城乡社保有望统一,而不同的医保尤其是城乡医保也具有统一的理由。同时,医保的地区性隔离状态也应该打破,只有实行异地结算或者医保随迁,老人和子女才有望以体面的方式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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