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北京市政府决定,当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一级(红色)或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二级(橙色)时,按照《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规定的时限,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1月29日《京华时报》)
每年春节,震耳欲聋的鞭炮和绚丽绽放的烟花,烘托了喜庆热闹的节日气氛。与此同时,经历了几个解禁的春节后,“过年放烟花”的古老年俗,在今年重又成为公众巨大的心结;特别是面对出现的重度雾霾天气,城市空气质量已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话题,由此,春节燃放烟花,又遭遇了新一轮涉及安全与环保的质疑。如此背景下,北京执行空气重污染预案,马年春节期间,如遇红色或橙色预警,全市将禁放烟花,显然是一种应对之策。
尽管坊间禁放呼声很高,但北京也没有将燃放烟花一棍子打死,去立法予以全面禁止,而仅是在重污染天气时禁放,实际上依然在延续“限放”政策,体现了政府施政更理性,既彰显了环保理念,维护了公共安全,又尊重了民俗文化。燃放烟花鞭炮,是春节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也是过节的一种标志。因此,我们不能因为燃放烟花鞭炮引发了一些问题,就将这延续了上千年的民俗文化扼杀掉。
当然,我们在燃放烟花鞭炮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安全和环保因素,如果不考虑,那些优良的风俗可能就变成一种陋俗,对陋俗我们当然要加以禁止。我们可以想得更全面一些,采取一些措施,比如,研发和生产一些新的环保型的烟花鞭炮品种,如电子烟花鞭炮等;同时,制定一些限制燃放的规定,比如限定燃放品种、区域和时间等;降低它的危害性,让它只给我们带来欢乐。相反,如果因为烟花鞭炮有害,就一刀切地下令禁止,是管理者怕麻烦,是一种懒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