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校的校办企业资产监管问题,随着高校反腐的深入,逐渐进入了公众视野。不久前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等部门发布的《2012年度中国高等学校校办产业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年末,全国489所高校3478个校办企业的资产总额为3190.26亿元,相比2011年增长11.63%。(1月26日《中国经营报》)
国内高校校企资产超3000亿,北大清华更是堪称其中“土豪”,对于高校校企资产的膨胀,恐怕还不能过于乐观。应该承认,国内高校在财力上与国际一流仍然存在着差距,但尽管如此,大学的财力依旧今非昔比。然而,对于金钱的追逐其实永无止境。现实中,高校校企的确扩张了大学的财力边界,但却很难说是与高校的身份与职责相得益彰。相反,不在少数的高校校企,甚至成了利用科研产业化政策的圈钱工具,而大学教授办企业,与其说都是抱着创业梦想,毋宁说更多是直奔多个头衔,多一份分红,甚至多拿一份工资而去的。当“追逐金钱”成了一些大学的主业,“赚钱拉项目”成了部分大学教授的专长,如此校企资产的膨胀,恐怕已跑偏了方向。
可见,高校办产业,固然不必成为禁区,但却同样不能没有边界。至于鼓励教授创新创业,固然需要有一定的激励机制,但也绝不意味着教授办公司,兼职董事总经理,就完全可以无拘无束。在这方面,素有创业文化的美国高校,则早有相关约定和边界。美国大学对教授创办公司,历来鼓励,只是知识产权转让和教职员工的创业,要与学校之间达成规范的协议。对于需要投入较多时间投入创业的教授,甚至可以办理“留职停薪”。
不难看出,大学办产业,教授办公司,当然可以自由选择,但却不能随心所欲,至少,大学的本分,教授的本业,始终是一条不能触碰的底线。否则的话,为了这看似光鲜亮丽的高校产值,我们恐怕付出了更加高昂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