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案发到现在历经一年的侦查,震惊省城的“安医大二附院砍人案”拟于11月19日开庭。在侦查过程中,嫌犯彩某先后接受两家鉴定机构做精神鉴定,但得到的结论一次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一次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面对两次不同的鉴定结果,该以哪家为标准?谁又来“鉴定”精神鉴定?
意外:两次精神鉴定互相“打架”
去年11月13日11点,彩某持刀闯入安医大第二附属医院住院部北楼,砍伤3男2女共5名医护人员, 其中泌尿外科女护士长经抢救无效死亡。当月22日,彩某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批捕。
今年2月,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彩某患精神分裂症,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收到第一份鉴定结果时,受害者家属提出抗议,要求必须重新鉴定;彩某也对鉴定结果十分不满意,称自己没有精神疾病,也提出了重新鉴定的请求。
4月16日,上海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鉴定,彩某患有偏执精神障碍,作案时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进展:该案已召开两次庭前会议
5月21日,该案移送合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不久前,合肥市检察院将该案移送合肥市中院提起公诉。
昨日,记者获悉,该案已于近期召开了两次庭前会议。召集了该案公诉人、被告人的辩护人、鉴定人等就案件的回避、管辖异议等审判相关问题进行研究。期间,两家精神鉴定机构均出面对自己的鉴定结果进行说明。
观点:鉴定机构可出庭捍卫结论
当面对两次不同的鉴定结果时,该以哪家为标准?谁又来“鉴定”精神鉴定?为此,记者采访了该案的办案人员。
该办案人员表示,精神病的鉴定问题已成为社会上非常关注的敏感问题,类似本案中两次不同的鉴定结果的案例,合肥目前还没有发生,不过在成都、重庆、杭州等地均已有这样的类似案件。
他向记者透露,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对鉴定机构、鉴定人及鉴定人出庭作证都有相应的制度。那么,面对不同的鉴定结论,办案机构可根据鉴定人出庭作证,对自己的鉴定结论进行说明,再邀请相关专家对鉴定结果分析等方面来进行探讨,以保证鉴定结论的真实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