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0月26日早间央视《朝闻天下》报道,《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刑拘。陈永洲向民警坦承,为显示自己有能耐,获取更多的名利,他受人指使, 连续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大量失实报道,致其声誉严重受损。(本报27日06版)
连日来,陈永洲被长沙警方带走的消息、尤其是《新快报》在头版呼吁警方放人的文章,始终牵动着几乎所有新闻同行的心——如果陈永洲被带走真像事前公众所假设的种种复杂情形那样,那么注定每个以报道新闻事实、坚持维护和传播公众知情权为天职的新闻人都难以幸免。
殊不知,在人们声援新闻人到达一个高潮或者顶峰阶段,同行焦虑表露得淋漓尽致的时候,一个戏剧性的情节出现了,这无疑是对同行情感信任的无情欺骗,也让同行为之脸红。
当然,最让人感到脸红的是陈永洲亵渎新闻职业的动机——居然是为了利益和出名,在职业操守和经济利益之间选择了经济利益。众所周知,新闻职业都是寂寞的职业。优秀的新闻人,都会在坚持客观、公正报道新闻事件中牢牢把持底线,置社会的喧嚣与浮躁于身外,为了坚持维护新闻事实的独立性,不仅不轻易受利益左右,而且不惧任何恐吓。这既是优秀新闻人的品质,更是每个新闻人对职业起码的敬畏。
无疑,陈永洲之所以走到今天,便是因为失去对新闻职业起码敬畏的结果。再从他向中联重科、广大股民和自己的家人道歉,以及告诫同行“要以我为戒”的话看,他的悔罪显然比较深刻,无须多作批评。
只是,以牢狱换取的悔罪,即便深刻,却太过于惨重。作为他的同行,只有在切记他此刻“要以我为戒”的话,重新树立对新闻职业的敬畏,让警钟长鸣,一丝不苟地对待每一个新闻事件,方可在新闻这条路上把步子迈得更坚实更有力,更好地服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