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该从“李某某案”吸取哪些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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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该从“李某某案”吸取哪些教训

周稀银
 

北京市海淀法院于9月26日上午9时30分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某某、王某、魏某某(兄)、张某某、魏某某(弟)强奸一案。被告人李某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今日本报16版)

法院宣判后,我们完全能够想象,作为父亲的李双江遭遇了何种打击。同样,作为在案发后一直“冲锋”在第一线的梦鸽,此时心情又是何其的沉重。我们真的十分同情两位艺术家,但我们又不得不为这对父母的家教失败而感到异常痛心——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而这样的警示,显然又不仅仅是对李双江、梦鸽夫妇吧。

出身名门,但却成为阶下囚,只是李某某的“逆天”吗?我们当然能够理解李双江老年得子的幸福,但这却不是溺爱的资本;我们并不否定李双江夫妇望子成龙的心态,但过于急迫和功利地培育孩子,只会适得其反;我们当然更知道李双江夫妇名人效应之下儿子的顺风顺水,但更多惨痛的教训告诉我们,自古纨绔少伟男;我们还明白,在儿子此前犯事之后,李双江夫妇也曾有过弥补,但到底有多少是反思自己的教子无方?又有多少是刻意进行危机公关?看似一时化解了儿子及其自身的危机,岂不知已如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最终法庭的宣判,也再次印证了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更没有名人子女犯法从轻。

儿子涉事轮奸重罪,作为家长居然不思家教失败的根源,不认识到儿子之所以有今天更多的还是家庭的溺爱所害,这样的麻木不仁甚至比李某某犯罪还要令人可怕。每一个孩子降临人间都是洁白无瑕的,可以说没有不合格的孩子,只有不合格的家长。李双江、梦鸽夫妇缺少的不仅仅是对儿子反复犯罪原因的清醒认识,而且还缺少对受害人及其公众一个诚恳的道歉;他们缺少的不仅是对正确家教方式方法的补课与充电,还有对儿子不当教育所带来严重后果的自警自省。

希望这起典型的失败家教,不仅令李双江、梦鸽夫妇汲取教训,还让更多自恃身份不凡的为人父母者惊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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