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北京、上海、广州、南京四城开始试点ATM机打印钞票“身份证”——冠字号码,打印出的“存取款一体机客户通知单”,将可证明钞票出自哪台ATM机。同时,央行要求,银行必须在2013年底前实现ATM机付出的100元面额人民币冠字号码可查询;2015年底前,银行业金融机构柜台付出的100元面额人民币冠字号码可查询。(9月2日《新京报》)
以往,客户如果在ATM机上取钱,使用时才发现是假币,再去找银行,银行常会以“现金离柜、概不负责”为由拒绝赔偿。如今,银行开始试点冠字号码的记录、查询和打印,这无疑意味着,2015年之后,无论是从ATM机还是从银行柜台取得假币,都将有据可查,并可获得赔偿。不得不说,这是银行服务水平的一次提升。
欣喜的同时,我们也难免会有一些担心和疑虑。既然是假币,它的“身份证”即冠字号码,就不大可能是唯一的,甚至直接就是与真币重复的。如果银行ATM机吐的是真币,客户拿着与真币的冠字号码相同的假币来维权,银行又该当如何应对?
基于此,以笔者之见,识别和杜绝假币,有“冠字识别”技术和系统固然好,但最终还得从加强管理,杜绝假币进入ATM机、进入银行柜台入手,需要回到打击假币制造、买卖和流转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