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0制度能否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可另当别论,不过从维护市场的“三公”原则来看,推出T+0确有必要。面对“8·16”乌龙指事件,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做空股指期货来对冲投资风险,可以通过ETF来间接T+0,但中小投资者却只能束手就擒,这对于中小投资者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也正因如此,推出T+0是维护市场公平的需要。
不过,T+0本身也需要符合“三公”原则,这一点应成为上交所与证监会抓紧研究股票T+0制度的重要内容。但蓝筹股率先T+0的观点显然违背了《证券法》关于“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的规定。因此,如果实行T+0交易,就应该在所有正常交易的股票中都实行T+0,而不是将T+0限定在蓝筹股。
不仅如此,本着“三公”原则,T+0交易必须面向全体投资者,而不只是面向机构投资者而把中小投资者排除在T+0之外。之所以要强调这个问题,是因为在此之前曾有市场传闻称,中小投资者将不纳入T+0的范畴。虽然这种传闻不乏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之意,但该传闻对于中小投资者来说显得明显不公平。由于中小投资者在投资的过程中更容易犯错,所以更需要T+0机制来及时纠正错误。
此外,在推出T+0的同时,必须对印花税、红利税进行减免,并降低股票交易佣金。实行T+0交易,投资者在一天之中可以多次买卖股票,股票交易量会大增。与此相对应的就是股票交易印花税与券商佣金将会大幅增加。这也意味着T+0将加剧股市的失血。因此,为避免T+0给市场带来的这种不利影响,管理层在推出T+0交易的同时,有必要降低印花税与股票交易佣金。与此同时,管理层有必要取消红利税差异化征收政策。毕竟T+0交易是支持短线投机炒作的,而红利税差异化征收政策又对短线投机炒作征收惩罚性的重税,因此,这两项政策明显是在“打架”,反映出来的是监管者思路的不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