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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并购细则 醉翁之意不在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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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并购细则 醉翁之意不在酒

熊锦秋
 

随着新三板扩容、“介绍上市”等一系列利好政策出台,新三板已成为当下热议最多的话题之一。日前,有媒体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人士表示,将出台新三板并购细则,并购将成为新三板市场基本功能。

笔者以为,此次新三板将出台的并购细则,可能意味着不仅那些从沪深交易所终止上市退到新三板的企业将来有权利卖壳,而且其他所有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均有权利卖壳。这是因为,之前有关部门已经放出话来,核准公开转让视同核准公开发行,这就扫除了企业在交易所上市需要证监会公开发行核准的障碍,由此新三板转板到沪深交易所的“介绍上市”通道基本畅通;再加上此次新三板将出台的并购细则,允许企业卖壳,如此将来有实力的企业,就可以对新三板企业进行借壳注资重组、然后通过新三板“介绍上市”的方式,向沪深交易所申请转板上市,根本就不需要排长队走IPO审核通道。

可以看出,有了新三板“介绍上市”和“并购细则”这两大法宝,有实力企业就可在新三板随便借壳到沪深交易所上市,从而规避IPO严格审核,醉翁之意不在酒,赋予新三板挂牌企业壳价值,或许才是出台“并购细则”的真正目的。

笔者建议,不仅要废除沪深交易所市场的借壳上市制度,而且也不应该允许新三板企业卖壳,要严格限制新三板企业资产重组,资产重组达到一定规模,也要剥夺新三板挂牌资格,否则也难建立起码的游戏规则,这些都是沪深交易所市场总结的深刻教训,应该引以为戒,防止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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