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合肥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对象是哪些?调整具体方案是怎样?昨日,合肥市人社局就该市养老金调整发布政策答疑。
问:2013年合肥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对象是哪些?
合肥市人社局:2012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
问:合肥市调整方案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合肥市人社局:具体调整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90元。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每满1年每月另增加2元,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发给。
符合下列条件的,再另行增加养老金:增加高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到达以下年龄,另增加基本养老金按下列标准补齐: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达70周岁的,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标准补齐到80元;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达75周岁的,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标准补齐到100元;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达80周岁的,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标准补齐到150元;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达85周岁的,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标准补齐到200元。
增加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退休人员养老金。退休前获得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或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退休问题的补充规定》(国发[1986]26号)享受全薪退休的人员,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280元;2001年1月1日后退休的,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200元。退休前获得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200元;2001年1月1日后退休的,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120元。
问:企业离休人员和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是否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
合肥市人社局:参照机关同类人员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企业离休人员和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不列入调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