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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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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0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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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李锋
 

近日,经省物价局同意,安徽省电力公司印发了《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合表用户”的划分办法和收费方式。

什么是“合表用户”?合表用户是相对于一户一表用户来说的。一般情况下未执行一户一表的用户属于合表用户。细则划定:“两个及以上户口簿对应同一个房产证或一处住宅的,也可认定为‘合表客户’。”

“合表用户”如何计费?细则规定,合表用户可暂不实行阶梯电价,每度电在第一档电价0.5653元的基础上加收2分钱。

是否可以申请办理分户?在合表户中,如住宅内部电气线路有明显分界且其受电装置具备分装条件时,居民客户可申请办理分户。细则要求,对公用配变供电的合表客户分户改造时,供电公司不得向居民客户收取材料、安装、电表等任何改造费用。

除了合表户外,学校用电;部队营房内照明、电风扇、空调器等用电;服务住宅小区居民的照明、电梯、消防设施等非经营性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用电;一体化行政村卫生室用电等视为非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电价,每度电在第一档电价0.5653元的基础上加收2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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