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从11月1日开始,21个综合改革县(市、区)级公立医院使用的所有药品取消加成,按进价销售。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降低20%。同时,合理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这是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的消息。据悉,首批21个改革县级公立医院中,肥东医院是一个试点。
记者看到,11月以后,诊察费分普通门诊和专家(包括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其中:西医普通门诊每人次35元,专家门诊每人次55元。中医普通门诊每人次40元,专家门诊每人次60元。急诊诊察费上浮20%。按照保障基本医疗需求的原则,西医门诊诊察费医保支付33元,中医门诊诊察费医保支付38元,其余由个人自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