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忌惮“作秀”是个好兆头
官员能否留须 关键得看大众感受
民意围观的是房产,更是财产公示制度
请揭开“跨省毁报” 事件的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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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0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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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围观的是房产,更是财产公示制度

金戈
 

媒体称,广州番禺城管分局政委蔡彬及家人拥有21处房产,这些房产价值超过4000万元。其妻子时丽珍也为公职人员,现已退休,名下有房产17套。蔡彬否认有21套房产,称“如果真有那么多,我肯定很高兴”。(今日本报18版)

民意围观的是房产,更是财产公示制度,因为房产本应该包含在财产公示制度当中。但问题是,现阶段的财产公示制度前景还难容乐观。从1988年提出这项立法动议到现在,已历时20多年。从中办和国办1995年颁布关于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申报收入的内部规定到现在,已经过了17年,从2001年中央纪委和中组部联合制定省部级高官家庭财产报告的党规15条到现在,已经走过了十一个春秋。

现阶段财产公示制度虽然在新疆阿尔泰、浙江慈溪、江苏绍兴等地展开,但暴露的问题也不少,尤其在房产问题上难以大动作。更需要指出的是,有限的公开多在内部开展,如宁夏银川市采取的方法是在官员所在单位内部公示,通过局域网或公告栏公示,外界只有前往该单位才能看到,公示期只有7天,到期后申报内容存入档案。

整个社会民众对该制度的呼声越来越强烈:从媒体铺天盖地的关注报道,到网民数量庞大的跟帖讨论,再到学术界的积极建议,都显示出了社会对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关注。鉴于当前的反腐形势和公民的知情权需求,财产申报制度应该早早接地气,让更多的社会公众能够了解公示的内容,并借鉴国外经验,在实践中扫清制度障碍,早日完善出切实可行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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