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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末位,负责人罚款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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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0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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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推出城市管理新政,每月都要进行考核
排名末位,负责人罚款千元

 

星报讯(胡芳 记者 王小雨 李青松) 记者昨日获悉,自今年10月份起,芜湖市推出了城市管理考评新办法。该市将对每月城市管理考评排名末位的所辖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实施高额罚款,考评中连续2次排名末位的区(县)分管负责人,需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公开说明其原因,连续3次、4次和6次排名末位的处罚将更严厉,不排除免职或降职的可能。

据悉,芜湖市新成立了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城市管理考核评比。考评将分月度、年度和年终领导考评加分,考评标准分13大类,城市管理的方方面面细节都被纳入其中。

对于城市管理,芜湖市实施有奖有罚政策。由芜湖市级财政专项拨付500万元,所辖各区分别交纳150万元,各县分别交纳70万元,合计1680万元作为该市城市管理奖励资金。这笔资金主要用于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投入,以及奖励城市管理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对月度考评第一名的区(县)奖励60万元,对月度考评第二名的区奖励30万元,对月度考核倒数第二名的区(县)罚30万元,最后一名的区(县)罚60万元。对每月排名末位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各罚1500元,分管负责人罚1000元,市容局联系区的分管负责人罚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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