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综合 引发巨大争议的药家鑫案并没有随药家鑫被执行死刑而停息,2012年2月27日,张妙的父母和孩子一起将药家鑫父母起诉至西安市新城区法院,要求支付药家鑫遗赠款20万元。在持续半年后,该案原告于7月21日提出撤诉,放弃对药家鑫遗赠款的支付要求。
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
7月26日下午,被告药家鑫父母的两名代理人路钢和马延明接法院通知,来到西安新城区法院,被告知原告王思宇(药家鑫案受害人张妙之女)、张平选、刘小欠(药家鑫案受害人张妙父母)与被告药家鑫父母的遗赠纠纷一案,已于2012年7月21日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我们对这种撤诉的方式不理解,至今为止不知道撤诉的原因。”药家鑫父母的代理人之一马延明表示,法院撤案在程序上有瑕疵,是法律不严肃的具体表现,认为撤诉更多的是为张显逃脱伪证责任而已。
马延明说:“打的时候是一场闹剧,结束的时候更是一场闹剧,只是给双方当事人增加了一个新的社会热点而已。”
药庆卫:希望法院明确判决
据马延明介绍,自己委托人药庆卫希望法院给出明确判决,“有一个准确的答复,把事实判清楚,给双方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这样撤诉对药庆卫是不公平的,毕竟打官司是有成本的,经济成本、心理压力等。”
记者26日下午电话采访刚从外地旅游回来的张显(药家鑫案受害人民事代理人),他认为,能撤诉达成“和解”是很好的一个事情,是一个理想的结果,方方面面都能接受。“张平选不管是当初起诉,还是现在撤诉都是他的权利。现在撤诉,说明法院做了大量的工作,我对这个结果表示支持和赞成,这是我的一个观点。”张显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