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除文凭造假者须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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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文凭造假者须成制度

何勇
 

“傅瑾的‘哥伦比亚大学博士学历’是假的!”在“学历造假”传闻发酵了5天后,厦门大学的调查结论终于出炉。25日下午,一位厦大校方知情人士对记者透露,在校方的调查下,傅瑾本人向组织承认了博士学历造假,“她并没有哥伦比亚大学的博士学历!”目前,厦大已经辞退傅瑾,并知会其本人搬离校方宿舍。(本报今日16版)

众所周知,文凭造假在我国已经不算新鲜事,相反文凭造假早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病”之一,但是,不管是政府部门,还是大学,或者是企业机构,对于文凭造假者的处理相对来说比较宽容,很少有人因为学历造假而丢掉饭碗。大学对于老师文凭造假行为一般只是降低造假者的职称,而官员更只是免除现在的职务,但是级别等政治、经济待遇不受任何影响,工作不会丢掉。说白了,对于文凭造假者,没有给予过真正的惩处,往往是假惩处、真保护。结果导致文凭造假行为越来越多、形势愈演愈烈。这次厦门大学一改过去的做法,直接辞退文凭造假教授,应当说这种举措,为全社会树立了惩治文凭造假者的一个示范和标本,应当成为惯例。

笔者认为,文凭与胜任工作岗位的条件要求本身没有直接关系,但是直接关系到一个人的诚信、一个人的品格,这一点比能力更重要,因为一个人今天可以文凭造假,明天就很容易发生其他方面的造假。因此,对于文凭造假者,全社会都不能宽容和忍耐,必须零容忍,处罚绝对不可以手软,必须像厦门大学一样要给予严惩,让其丢掉饭碗。

不管文凭造假出于什么目的,也不论工作的取得与文凭造假有没有直接关系,但是,对于文凭造假者必须“一刀切”地给予处罚,大学教授学历造假要开除,政府官员学历造假也要开除,这没有商量和讨价还价的余地。而且,开除学历造假者的惩处做法要形成处理造假行为的一种制度,要成为案例标本。实际上对于文凭造假,国外早就采取了开除的做法,比如前段时间美国雅虎公司CEO汤普森因为计算机文凭造假而辞职,匈牙利前总统施密特·帕尔因博士论文抄袭而辞职,德国前国防部长古滕贝格因论文抄袭也被迫下台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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