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出国考察,关键要考察到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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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出国考察,关键要考察到真货

王石川
 

自3月份广州市政府发文要求各部门公布“三公”经费以来,已在官网上晒出自家账单的单位仍然定格在39个。城管系统堪称“见识最广”部门,奔赴日本、俄罗斯、美国、加拿大、东欧、英国、新加坡、澳门、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十地考察学习。(7月4日《南方日报》)

城管出国考察,让人哭笑不得。如果其他部门出国还情有可原,而国外压根就没有城管,城管如何考察?正如网友所称,在不少国家,路边是交警的事,经营是工商局的事,餐饮是食品药品局的事,我们的城管考哪门子察?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笔者倒觉得,如果考察符合规定,城管只要用心学习,哪怕不是向外国城管学,还是可以学到不少东西的。不妨作一假设,如果摊贩能够自觉,而管理部门能够遵守法律,意识到公民创业的价值,两者自然可以和谐共处,自然看不到或很少看到执法人员追逐非法摊贩的场面了。广州城管到美国学习,是不是该学习管理部门的守法意识?

其实,广州城管最该到印度学习。在举行英联邦运动会前夕,印度新德里发动了一场大规模驱逐摊贩行动,结果引起了摊贩的愤怒,印度全国街头小贩联合会将新德里市政府告上最高法院。最终,印度最高法院作出裁决,禁止政府基于各种行政决策,剥夺街头小贩诚实经营的权利。且看裁决书的一些金句:“颁布法律保护整个街头小贩群体是联合政府的宪法责任。”“街头叫卖是宪法所保障的基本权利。”“每个社会体系都必须迎合其成员的需求,让他们能够生存。”

人们常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如果承认摊贩在街头叫卖的权利,如果有专门的法律保护摊贩,如果严格规范管理部门的权力,城管与摊贩还会水火不容吗?

言者谆谆,听者藐藐。如果真学到了先进经验,该有多好?就怕人家城管压根就是把考察当作旅游,意在到花花世界散散心、开开眼,你还真心认为人家是学习先进经验,这就有点对牛弹琴、自作多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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