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表示,阶梯电价方案将保证80%的居民家庭用电电价稳定。(3月29日《新京报》)
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即电价上涨保证80%的居民不受影响,听起来比较舒服和顺耳。理论上说,差别电价也是一个比较人性化的民生措施和政策,同时,也减少了改革电价的阻力,但对耗电量大的企业会产生较大的成本压力,在市场上没有竞争优势,最终被迫停产、转产,从而达到了倒逼企业转型升级的目的。
不过,阶梯电价没有对各省居民用电量标准提出一个保底的基数,而是交由各地政府召开价格听证会后确定,由于听证制度设计存在“先天”缺陷,听证会早就变了味,公信力所剩无几,民意胳膊无法与行业大腿在听证会上进行公平博弈,即居民对电价阶梯设置的合理性缺乏公平的博弈机制,缺少话语权,无法保障这样定出来的电价“阶梯”被大多数居民所接受或不涨价覆盖80%的居民,无法保证八成居民不受阶梯电价影响。轻言八成居民不受阶梯电价影响,结论下得恐怕为时有些过早,也有些草率。
因为第一档标准是否合理,将直接影响居民是否受电涨价的影响。如何划这个基准将直接决定居民是否圈进80%的覆盖范围,如果不进行深入调研,拍脑袋决定,将误伤很多居民;二要制定一个上浮的基准制度,允许居民用电量随着时间变化而增长,而不是一定几十年不变,以死板的基准损害居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