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珠海市教育局向各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吸取华昌小学3名学生放学后失踪事件的教训,加强学生的安全工作,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3月1日《珠海特区报》)
教育局的这个“紧急通知”十分及时,也非常必要。3名学生放学后失踪事件“就是一面镜子,就是一记警钟”,应当引起学校的警觉,家庭和社会的高度重视,并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
但是,教育部门必须走出“紧急通知”一发了之误区,从“亡羊”中吸取教训,着重在“补牢”中做好文章,防止类似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把牢固树立校园安全意识放在首位。
要实行校园安全,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校长当好“安全总管”,班主任和老师具体负责,建立小学生上学放学登记制度和家长联系制度。学校每天对没有到校的学生,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问明情况;对放学没有家长来接的学生必须进行滞留,或学校安排校车送学生回家。只有这样,才能让每个小学生都能安全到校,安全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