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起商标、名誉侵权案件都是中美公司和个人之间较量,况且涉及的是美国乃至世界最为著名的企业和巨星。在“飞人”乔丹起诉中国乔丹体育案件中,双方都存在“输理”和“有理”的地方。
这提醒中国企业一定要把商标权做扎实,品牌形象一定要经得起市场考验和来自社会
各个方面的质疑和挑刺。那种寄望于傍名人、搭便车、长期擦边球的做法,埋下的风险隐患终究是要爆发的。
其次,一定要一心扑在做实业、做产品上,树立自己的品牌,而不是把心思放在投机取巧、不劳而获的“抢注”上。苹果与唯冠之间的iPad商标大战,也许从商标法上看唯冠站在法律一边。但是,即使最终唯冠赢了官司,但给消费者的感觉总是有点不那么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