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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农民工”改称谓不如完善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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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12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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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农民工”改称谓不如完善保障机制

 

20日,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在一次座谈会上说,农民工这个称呼是对进城务工人员一个很大的歧视,是对农民一种极大的不公,呼吁取消这个称呼。(12月21日《大河报》)

近年来,关于取消“农民工”称谓的呼吁不绝于耳。农民工作为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其社会地位和待遇普遍低下,尤其是劳动权益保障方面的缺失,农民工群体俨然成了社会的主要弱势群体。

在此背景下,简单地取消“农民工”称呼显然治标不治本,这就好比一些地方政府嫌某些地名不雅,改了地名,配套设施及管理却一成不变,地方无疑还是那个地方,改个名与地方发展毫无关联。因此,取消“农民工”称呼原本无关紧要,关键还是要从完善保障机制入手,彻底提高农民工的工资待遇,让他们同城市居民一样,享有同等的社会保障和人格尊严,只有以这些作为前提,取消“农民工”称呼才有意义。

说到底,对农民工待遇及地位的提升,完善相应的保障机制,不仅是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也是回归社会公平公正的重要举措。

林 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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