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借400万高利贷自缢身亡
“钱是杀人不见血的刀,是魔鬼”
中国新闻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10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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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原副市长杨光亮受审——
“钱是杀人不见血的刀,是魔鬼”

杨光亮在法庭上受审
 

10月12日,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茂名市委原常委、副市长杨光亮涉嫌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次开庭。这次开庭的原因是杨光亮的辩护人提交了新的证据,并认为杨光亮涉贿金额应当去掉500万元,来源不明的财产数额也应减少180万元。法庭就此进行了质证和调查。

星报综合

受贿千余万,另有不明财产逾3000万

今年6月21日第一次庭审时,检察机关指控,1992年至2009年,杨光亮在担任茂名市电白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茂名市副市长、常务副市长期间,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048万余元、港币200万元,还有折合人民币3464万余元、欧元2.4万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起诉书显示,杨光亮涉案的犯罪事实多达19宗,其中包括:2008年年底至2009年年初,杨光亮接受茂名市博汇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黄某的请托,为黄某公司受让的土地使用权权属提供帮助。黄某向杨光亮承诺待该项目完工后给予杨光亮人民币500万元,并于2009年5月出具了向杨光亮借款人民币500万元的借据一张。为得到生意上的关照,黄某出资帮助杨光亮装修房屋和以拜年为名,分3次送给杨光亮人民币50万元。

法庭上激辩,500万借据算不算受贿?

“钱是杀人不见血的刀,是魔鬼。”这句话是杨光亮在受审时的开场白。当日上午,杨光亮穿着绿色的囚服出现在法庭上。与首次开庭的数十人旁听不同,这次没有一名亲友到庭旁听。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收500万元借据算不算受贿”这一焦点问题展开了激辩。

辩护律师认为,500万借据不是现金,不能视为受贿金额。公诉人认为,黄某有兑现500万元的意思表达和能力,借贷关系是假,行贿受贿的性质非常明确。

辩护律师向法庭提交了新证据,证明在无法说明来源的3464万余元人民币中,有100万元是杨光亮结婚时,女方父亲给的钱。公诉人质证认为,杨光亮的岳父已经去世,新证据只是杨光亮妻子的一面之词,没有旁证。而且,此前庭审时,已经认定杨光亮在结婚时有100万元来自女方家长的合法收入,如今100万元变为200万元不符合常理,何况杨光亮当年结婚时,其所在地区的年平均收入才2000元。

第一次开庭时,杨光亮曾痛哭悔罪,当日开庭他再次表示自己应该被认定为自首,请求法庭轻判。本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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