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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副市长同领死刑放出了什么信号?
迷宫法院
非常道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7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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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副市长同领死刑放出了什么信号?

 

最高人民法院19日消息,在对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依法核准死刑后,这两名罪犯已于19日上午被执行死刑。(本报今日16版)

这样一个消息出人意外又在情理之中。“出人意外”的是最近一段时间来关于废除死刑声音不绝于耳,在这些声音里“呼声”最高的就是官员的经济犯罪。有人为此还引经据典,认为不仅应该废除贪官死刑,甚至更应该废除贪官原罪。其一,贪官主要侵吞国家和社会财产,财产权和生命权不对应,不能通过剥夺生命权来维护财产权;其二,贪官的经济问题比较复杂,不容易查清,死刑可能导致断线,不利于进一步查清问题;其三,虽然刑法对严重贪污受贿罪行可以判处死刑,但是这样的犯罪仍然不断,根除腐败要靠制度建设,不能依靠刑法死刑。加之最近最高法院出台的一种“少杀慎杀”原则,让人产生了一种错觉,似乎贪官贪再多都无生命之忧了。

但是现在看来有些人的希望可能要破灭了。这两位副市长的贪腐行为,虽然在数额上不算最多,但在社会影响上可谓极坏。他们均身为政府的高级官员,但不思为党为民,报效国家,却贪污腐败,骄奢淫逸,几乎五毒俱全。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重大损失。而现在法律毫不犹豫地判处了两人死刑,并在一天内同时执行,这就等于向社会放出了一个信号:对于打击官员腐败行为,党和国家没有半点变化和手软。只要一些人胆敢无视党纪国法,胆敢继续贪腐,法律不仅能让其倾家荡产,更能让其命断高墙。从新闻后不计其数的跟帖中就能看出,人们不仅拍手称快,更是兴奋叹服。

许姜之死大快人心,由此可以看出一种社会心态,一种真正的民意。同时这更是一种震慑,根除腐败不能依靠死刑,但根除腐败没有死刑的相助却是万万不能的。

岳粹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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