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晚,山东庆云县召开新闻通报会称,在运往河北的羊肉中发现“瘦肉精”,当地迅速侦破案件并将2名嫌疑人控制;198只疑似“瘦肉精”待宰羊,已被青县异地封存圈养。(4月5日新华网)
当前,食品安全所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尽管各级政府都花了很大力气对食品市场进行整顿,但问题依然层出不穷,民众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度不断降低,对有些产品甚至产生恐慌心理。河南济源双汇“瘦肉精”猪尘埃尚未落定,“瘦肉精”羊又起。前不久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1176家乳制品企业进行审核,有45.3%的企业停产整改,或未通过审核。民以食为天,老百姓对食品的安全要求,是最起码的要求。若用有害甚至可以致命的食品提供给消费者,蒙骗百姓,那简直是图财害命!
“黑心”食品“前赴后继”,件件触目惊心,这从另外一个角度也说明,食品安全不能完全寄望于商家的道德和良心。从西方发达国家食品监管经验来看,食品的安全必须以健全法制体系,用严厉的法律来约束企业的经营行为。美国在食品卫生方面规范企业、团体和个人行为的联邦法律法规就有35部之多。法国从立法、科研、风险分析和评估、食品安全监控到各种食品的全程跟踪系统,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多重监管,确保食品安全,打消老百姓的顾虑。
为什么我们七八个部门就摁不住一头猪?管不了一盒奶?虽然,乳业今天已经开始整顿,但获得了“许可”,就让人“放心”、可以“免检”了吗?事实证明,那仅仅是一个开端,与日后的经营环节并没有直接的制约作用。如果没有法律,没有惩罚,靠良心,靠良知,我们是很难期盼商家的血液里自觉流淌着道德的成分。为了人民的健康和安全,为了消除民众对食品的戒心,我们更期盼着《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法》的诞生。
(作者为省收入分配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省人事厅原副巡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