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我在网上买了个苹果4代,结果卖家发给我4个苹果。”别笑,这样的笑话如今在身边也有上演。
买方:网店发错货拒绝退款
在省城工作的杨先生昨天拨通本报消费维权热线。他告诉记者,2月13日,他在太平洋电脑网上购买了“宏基1830BT”的笔记本电脑,价格为5900元,支付宝在付款时默认了“即时到账”交易方式。
2月15日货物送到,由于杨先生当时不在办公室,单位收发室的工作人员帮其签收了。“我回去打开一看,发现根本不是宏基1830BT,而是价格仅为3000元左右的宏基721-12Cki。”杨先生第一时间联系推荐经销商,但一直没有联系上。
两天前,杨先生终于和该网店的一位王姓经理取得了联系。“对方承认是他手下的一个新来的员工发错了货,但当我要求他把货物换回来时,对方却说1830BT现在已经没货了。”杨先生说,他遂要求王姓经理退款,自己可以把这个笔记本电脑发还给对方,但被拒绝。
卖方:我们不可能发错货
昨天中午1时许,记者拨通了王姓经理的电话。记者刚表明了意图,王姓经理就坚定地表示“不可能发错货”,“他这就是赤裸裸的污蔑和讹诈!”王姓经理称,杨先生的货物已经签收,证明他对所发货物并无异议,“我怎么知道他是不是为了敲诈我而故意把笔记本电脑换掉了呢?”
省消协:网站应负连带责任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省消协投诉与法律咨询部。一位贺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代杨先生签收货物的人没有开箱验货,加上杨先生和经销商的通话没有录音,有没有发错货难以考证。“但经销商以无货为理由拒绝退款的行为肯定是不对的,同时太平洋电脑网应对此事负有连带责任。”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杨先生现在只能从宏基公司查询货物编码或是复核货物重量的方法来判定经销商是否发错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