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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利润如何最大限度惠民
一个班32个班干部 是对还是错?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2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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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利润如何最大限度惠民

李 辉
 

财政部数据显示,2010年国企盈利19870.6亿元,同比增长37.9%。根据规定,部分央企须上缴利润5%~10%的红利,据统计去年共上缴红利440亿元。专家表示国企利润应纳入公共财政,让全民共享。(2月22日《西安晚报》)

国企作为全民的企业,其利润流向何处,民众非常关注。这一方面是因为国企利润高,如去年达近2万亿元;另一方面则是国企利润上缴国家的比例低。

两相对比,公众自然要追问,如此高比例的利润留给企业自行支配是不是恰当。然而,在笔者看来,准确掌控国企利润的最终归宿,比着眼于上缴比例是高是低、是直接还是间接返还民众等,要重要得多。

国企利润成为公众的话题,是近几年的事情。原因是自1994年国家开始实施分税制改革、暂停向国企收缴利润起,至2007年底《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出台、国家恢复对国企红利的收缴止,13年间国家没有向企业收缴利润。可正是在这13年间,一些问题逐渐凸显。

这几年,国企要向国家上缴利润了,然而,5%~10%的红利上缴,是不是能够阻挡某些国企“内部分肥”?可是,如果按照一些专家学者的提法,将上缴比例提高到利润的40%~60%甚至全部,那又非常有可能影响一些企业的发展壮大——国企是全民的企业,我们违背市场规律不准其前进,显然又是不合理的。

事实上,真正该做的,是从事实上厘清国企管理者只是民众聘请的一个代理者的身份,并在操作层面上对国企利润明确归宿、防范滥用、严格管理,而不是去纠缠于其他诸如提高上缴比例之类的细枝末节,只有这样,国企利润才能最大限度地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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