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纪检部门的活动大多是‘只做不说’,而现在,推行政府部门廉政建设,就是要各个机关单位都做了哪些事,全部拿出来‘晒’。”合肥市纪委书记雍成瀚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如此介绍合肥市从基层推进反腐和廉政的专项行动:“政府部门做了哪些事,老百姓都想知道。所以,合肥市从基层单位开展反腐倡廉,就是要及时地把廉政建设成果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公众来公布,绷紧基层单位的‘廉政弦’。我们相信,这既是老百姓非常关心的问题,也是从源头杜绝腐败的‘利剑’。”
对话一 合肥市重点局
城区道路“缝补”为哪般?
记者:现在城区里有些路段,看着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但为什么政府总在不停地修,很多市民觉得影响正常出行,甚至会造成资源浪费。对此,重点局能否解释一下?
合肥市重点局总工程师李宏卓:在大建设之前,合肥以往的城市建设只能说是在‘小步慢跑’,且规格不高。举例说,修路的标准首先就不同。以往我们修路都是“看菜吃饭”,有多少钱,就办多少钱的事。而现在,我们大多是“就饭点菜”,就是说,我们先规划需怎样去修,然后再预算,想法融资。“返修率”较高的通常都是水泥混凝土路,这种路面是一个个“版面”组成的整体,一旦开裂,“版面”的基本承受力体系就改变了,所以就都要重修。
对话二 合肥市国资委
拉关系找赞助,怎么管?
记者:有些企业或者演出单位,通过“熟人”来找关系、拉赞助。请问国资委是怎么管的?
合肥市国资委主任朱明峰:在捐赠赞助方面,为了保证纳税人的钱使用得更公平更透明,合肥市国资委出台了一个规定,5万元以上的对外捐赠赞助,需要报市国资委批准;5万元以下的对外捐赠赞助,需要报市国资委备案。国家的钱,当然不能以个人的名义去捐赠,必须要集体讨论决定。
以往有些来地方演出之类的活动,喜欢到政府部门拉赞助,钱虽然不多,却让我们工作人员很是为难。有了这个规定以后,我们的工作人员就可以直接婉拒了。
对话三 合肥市中级法院
怎么预防“隐性不公”?
记者:如果法官在判案时,发现辩护律师是与自己关系不错的朋友,会不会有所偏袒?怎么防止“隐性不公”?
合肥市中级法院纪检组长宋益群:律师应代表的是当事人,法官应居中裁判,复杂的人情关系网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执法的公正公平。
现在,合肥市建立健全一些资产评估、拍卖、鉴定方面的规则,使程序更公开,就是为了杜绝那些由于工作关系而建立起来的私人关系。今年6月,合肥中院与合肥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法官与律师职业操守的若干规定》,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群众监督,就明确规定了法官与律师交往中不得有违反规定的行为以及处理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