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带孩子接受麻疹强化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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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龄至4周岁儿童的父母注意, 9月11~20日
要带孩子接受麻疹强化免疫

卫新办 记者 王松青
 

为实现2012年麻疹消除目标,继去年开展14岁以下儿童麻疹强化免疫接种后,昨日,省卫生厅疾控部门宣布,今年9月11~20日,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在8月龄至4周岁儿童中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全省约300万适龄儿童将免费接种麻疹疫苗。

2012年 基本消灭麻疹

据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罗要武局长介绍,麻疹是由麻疹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性极强,严重危害我国儿童健康。为了彻底消除麻疹对人民健康的威胁,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提出了2012年实现消除麻疹目标。

2009年10月,我省开展了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后,全省麻疹发病率大幅度下降,2010年上半年全省麻疹报告病例数275例,同比下降92.55%。按照消除麻疹标准计算,到2012年我省麻疹病例要控制在60例以内。为实现2012年麻疹消除目标,今年9月11~20日,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在8月龄至4周岁儿童中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全省约300万适龄儿童将免费接种麻疹疫苗。

多次接种 可提高保护率

罗要武局长告诉记者,9月11~2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麻疹强化免疫活动,所有适龄儿童都可免费接种麻疹疫苗,合肥市接种工作也将同时启动。本次强化免疫接种对象为8月龄~4周岁儿童(2005年10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出生),不管这些儿童既往免疫史及麻疹患病史情况如何,不论是本地户籍还是外地儿童,只要没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的儿童都可接种1剂次麻疹疫苗。

“接种目前只安排了10天时间,市民如果错过这10天集中接种时间,还可安排补种。”合肥市疾控中心马尔健主任告诉记者,考虑到集中接种可以形成有效免疫屏障,更有利于疫苗发生作用,因此建议儿童在集中时间内接种疫苗。针对是否可以重复接种的疑问,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罗要武局长表示,少数儿童接种麻疹疫苗后,可能没有产生保护力,再次接种,可以提高保护率。

一般不良反应 不需特殊处理

省疾病预防控制局专家表示,接种麻疹疫苗后,人体会发生一系列的反应,除了有益的反应,还有一些不良反应。少数儿童会出现低热、皮疹,一般情况下不需特殊处理,在1~2 天内自行消退,如加重或持续3天以上,则要到医院就诊。

为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专家提醒,儿童有以下情况时不能接种麻疹疫苗:(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以及抗生素过敏者(如对硫酸庆大霉素或硫酸卡那霉素过敏),或曾患过敏性喉头水肿、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严重过敏性疾病者;(2)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3)免疫缺陷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4)曾患或正患多发性神经炎、脑病及未控制的癫痫等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儿童有以下情况时暂时不能接种麻疹疫苗,可在以后条件适宜时予以补种:(1)3个月内接种过免疫球蛋白;(2)近期注射过麻疹疫苗或其他减毒活疫苗,需间隔1个月后补种;(3)强化免疫期间有感冒、发热等症状,待恢复健康后进行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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