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9月27日上午,安徽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安徽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安徽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日前印发,《实施方案》是我省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深化林改的重要指导文件。
《实施方案》在林木采伐管理政策上有什么新变化?记者从会上获悉,科学合理地采伐林木,是加强森林可持续经营、有效提高森林质量的重要措施和必要手段。
新变化主要体现在:健全了一个方案,即支持和引导集体林规模经营主体单独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经过批准的森林经营方案将作为确定年度林木采伐任务的重要依据,实行采伐限额五年总控政策,抚育采伐和低产低效林改造分项采伐限额不足的,可使用主伐和更新采伐限额。
取消了一个限制,即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允许各县根据森林经营培育的目标,确定人工商品林采伐年龄的参考范围,突破了因采伐年龄管死商品林的限制,进一步调动了林业经营者开展森林经营的积极性。
优化了一项审批,即林木采伐审批。2021年起,我省对林农个人申请采伐、采挖人工商品林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的,推行告知承诺方式审批,这次《实施方案》再次放宽到30立方米。同时,积极探索对短轮伐期用材林、工业原料林皆伐作业按面积审批,等等,这些举措将更加方便广大林农和经营者办理采伐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