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8月21日,记者获悉,合肥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日前印发《合肥市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名录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了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名录库的遴选标准、推荐程序、监督管理以及附则等内容,为合肥市知识产权鉴定机构的入库遴选及管理工作提供了全面、具体的指导。
明确鉴定机构遴选标准。《管理办法》指出鉴定机构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成立年限、注册资本、鉴定工作经历、专业人员配置、管理体系以及法定代表人资质等,明确遴选工作相关流程,强调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被推荐机构的评审、公示以及入库机构的公布工作。
细化鉴定机构遴选程序。《管理办法》明确知识产权鉴定的定义及涉及的具体领域,强调知识产权鉴定机构的遴选及管理,明确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名录库遴选管理的定位,规定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向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推荐符合基本条件的鉴定机构,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适时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鉴定机构遴选工作,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
规范鉴定机构监督管理。《管理办法》规范入库知识产权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明确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入库知识产权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确保其鉴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