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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老年助医行动服务举措
三级医疗机构探索开展“陪诊陪检服务”

记者 马冰璐
 

星报讯 7月17日,记者获悉,安徽省卫生健康委日前出台《安徽省老年助医行动服务举措(试行)》。《服务举措》按照诊前、诊中、诊后就医流程,聚焦老年人反映突出的就医难题,提出5个方面15条工作举措。

积极营造友善环境。《服务举措》要求,各医疗机构开展老年人就医志愿服务,配有专兼职社会工作者或医务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助医服务。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常态化开展职工为老服务培训,普遍推行医务志愿者制度。推进老年人就医环境适老化改造。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药房应开设用药咨询窗口或利用“互联网医院”小程序向老年患者提供用药咨询服务等。

强化诊前服务。《服务举措》要求,扩大就诊转运服务供给,解决老年人看病就医、院间转诊等难题。依托健康安徽服务平台设置的专用号源池,将一定比例号源用于优先保障老年人转诊就医。推进省属三甲医疗机构改进号源管理方式,增加心血管、内分泌、风湿免疫、呼吸、消化等老年人常见、多发疾病科室出诊单元。医疗机构应不受号源限制,为老年人提供当日接诊服务。

推行“一站式”服务。《服务举措》要求,三级医疗机构探索开展“陪诊陪检服务”,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陪同就诊、检查、取药及办理出入院等“一条龙”就诊服务;为同一老年人开具的检验、B超、CT等多个检查项目或有复杂告知的项目,实现集中一次性预约;对65岁以上老年人优先予以安排,并提供检查检验结果网上查询、移动推送或办理快递到家等服务。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一站式”办理信息登记、住院预约、入院缴费等各类事项,实行老年人住院费用预结算、床旁结算,优化老年人出入院管理。

增强诊后延续服务。《服务举措》要求,医联体、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为康复期老年患者提供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上级医院转诊的老年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康复护理等延续性服务。具备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通过多种方式将康复医疗服务向家庭延伸,三级医疗机构或有条件的二级医疗机构探索建立老年人责任护士服务制度,为老年人持续提供护理随访、居家护理指导等延续性护理服务。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积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为居家行动不便老年人提供专业、便捷的上门护理服务。

提升老年病综合诊疗能力。《服务举措》要求,依托省老年医学(疗)中心推进多病共治、多学科联合诊疗和专病中心建设。老年医院、老年医学科加强老年医疗核心技术推广。持续推进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加强老年健康人才培训。通过医联体、医共体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常见病诊疗、康复、护理等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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