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三开发区发布购房补贴政策 单套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
6月,合肥新房、二手房价格继续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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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三开发区发布购房补贴政策 单套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

记者 沈娟娟
 

星报讯 7月15日,合肥高新区、合肥经开区、合肥新站高新区分别发布购房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可申请相应的购房及购置补贴,单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记者在三区的购房补贴时限及标准中看到,2024年5月15日(含)起至2025年5月14日(含),凡在各开发区范围内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新建车位(库)的购房(置)人,按房屋成交价(以网签备案合同总价款为准)的2%给予购房补贴;新购车位(库)按车位(库)总价款(以网签备案合同总价款为准)的3%给予购置补贴。以上补贴标准,单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据悉,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新建车位(库)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多次登记备案的,以首次备案时间为准)。合同登记备案日期需在2024年5月15日(含当日)至2025年5月14日之间,同时合同网签日期需在2024年4月15日(含当日)之后。

同时,购房家庭(成员包含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2024年5月14日(含当日)前已经有新建商品住房或新建车位(库)合同网签、登记备案记录的,并于2024年5月15日(含当日)之后注销原合同网签备案且在同一商品房项目内重新网签备案的(包括:合同变更、同一房源注销后重签、同项目内不同房源间换购),不在补贴范围。

2024年5月14日(含当日)前登记备案或在2024年4月14日(含当日)前合同网签的,购房家庭在政策期内同一项目变更购房人、换房等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变化的,不在补贴范围。

2024年5月14日(含当日)前登记备案或在2024年4月14日(含当日)前合同网签的,购房家庭在政策期内因退房等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的,购房人后期在同一项目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新建车位(库)的,按同类用途套(个)数一一相抵,多出套(个)数享受购房补贴。

此外,购买安置房、保障性住房等政策性住房以及定向销售的住房不享受购房补贴。已享受购房补贴的购房人出现变更购房人、换房、退房等情形的,须提供退回购房补贴证明的材料方可办理相关业务。

此次购房补贴申请日期截至2025年6月30日(含),以申请人提交材料给开发企业的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的,视同放弃申领补贴资格。市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日期、合同登记备案日期在线查询网址为https://www.hfzfzlw.com/spf/Con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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