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6月9日,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关于借用公交车道通行优化路网结构的通告》,对公交车专用车道使用政策进行优化调整。
据悉,自即日起,在不影响公交车辆优先通行的前提下,合肥市长江路、阜阳路、裕溪路、金寨路、徽州大道、望江路、龙川路、蒙城路、临泉路、紫云路、包河大道、铜陵路、站前路共计13条公交专用车道对社会车辆开放通行(根据《合肥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一环、二环内等限制通行的车型除外),不再进行抓拍处罚。
记者了解到,上述13条公交专用车道长度合计112.8千米;对社会车辆开放的路口除特殊标明左转、右转的,其余均对直行社会车辆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