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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监局出台进一步做好对照学习沪苏浙工作举措
省药监局持续推进药品监管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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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监局出台进一步做好对照学习沪苏浙工作举措

本版稿件 记者 张亚琴 /文 省药监局/图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进一步提升对照学习沪苏浙工作质效部署要求,日前,省药监局印发《进一步做好对照学习沪苏浙工作的通知》,通过完善学习机制、拓展学习范围、实行顶格推进、坚持协同联动等工作措施,纵深推动对照学习沪苏浙工作取得实效。

完善学习机制,选准选好政策举措。建立完善“局领导点题与处室选题”相结合的对照学习机制,及时收集沪苏浙及京鲁粤闽等地筑牢安全底线、提升监管效能、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改革性措施和创新性做法,选定学习对照选题。并广泛开展调研,认真听取基层、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筛选急难愁盼的实际需求、制约改革发展的难点热点问题,梳理形成对照学习任务清单。

坚持做优存量,持续提升增量质量。高标准推进省政府第八批次对照学习沪苏浙政策举措事项,确保按时完成。持续扩大增量,有效拓展谋题选题的范围,提高选题精准度,切实将群众获得感强、企业满意度高、针对性操作性强并且能够在年内完成实施的政策举措,纳入省政府第九批对照学习沪苏浙政策举措。同时,注重学习对照政策措施的消化吸收再创新,从“学举措”向“学方法”“学机制”升级,切实做到取真经、学良策。

实行顶格推进,切实加强调度督导。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对照学习沪苏浙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学什么、怎么学和如何干。建立“专人负责、月调度、季推进”工作推进制度,季度工作推进会上,各处室、直属单位专项报告对照学习进展情况。组成对照学习沪苏浙工作专班,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对跨部门的改革创新举措,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联动,确保对照学习政策举措按时出台实施。

坚持协同联动,深化成果运用转化。加强与沪苏浙药品监管部门的常态化沟通对接,通过日常了解、浏览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互动走访等方式,及时掌握最新动态、前沿信息,并结合实际对照学习运用到我省药品监管制度体系。政策举措按时出台实施后,广泛进行宣传解读,加强操作指导,完善政策精准推送机制,让基层监管部门、市场主体和群众等广泛知晓。做好“对照学习沪苏浙工作”专栏的维护和更新,及时汇总发布沪苏浙及其他先发地区药监部门创新性工作措施,大力宣传对照学习情况和工作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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