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九条”提出“收紧财务类退市指标”,证监会指出“提高亏损公司的营业收入退市指标,加大绩差公司退市力度”。交易所进一步量化,提高主板亏损公司营业收入指标要求,从现行“1亿元”提高至“3亿元”,创业板、科创板维持“1亿元”不变。
交易所表示,财务类强制退市的修改,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即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将成为首个适用的年度报告。上市公司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继续按照原规则财务类强制退市的规定,实施*ST、撤销*ST,或者终止上市;其中被实施*ST的公司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按照新规则撤销*ST或者终止上市。
证监会此前就分红和退市有关问题答记者问,表示本次退市指标调整旨在加大力度出清“僵尸空壳”“害群之马”,并非针对“小盘股”。在标准设置、过渡期安排等方面均做了稳妥安排,短期内不会对市场造成冲击。 中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