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4月22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从即日起,取消异地购房、还贷提取户籍限制以及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
根据《通知》,缴存人在合肥市外购房、还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提供户籍材料。同时,缴存人家庭在合肥市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在合肥市外购房或还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再受户籍限制,与合肥市购房、还贷提取政策保持一致。
《通知》还取消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即日起,异地缴存人在合肥市购房时,均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要求必须具备合肥市本地户籍。
想要办理相关业务的缴存职工,可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进行咨询;贷款相关表格等可进入gjjzx.hefei.gov.cn网址,通过网页右下角“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市公积金中心窗口”点击对应事项,选择申请材料,在材料填写样本中下载使用,线下各贷款受理网点也提供相关表格。符合条件的缴存人还可通过皖事通等线上渠道直接办理提取业务,也可通过各网点线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