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灰房”亟待法律给一个明确的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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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灰房”亟待法律给一个明确的定性

余明辉
邻居不是活人   于海林/漫画
 

“我的‘邻居’不是活人!”原本的猜测得到了印证,想想对门就是专门用来放置骨灰盒的“骨灰房”,赵先生感到既膈应又有些害怕。据公开报道和记者调查采访,全国多地出现了个人购买商品房用于专门放置骨灰盒的情况,有受访者称,其所住小区存在一定比例的“骨灰房”,有的楼层甚至楼栋可能“住的死人比活人多”。(4月6日《法治日报》)

从法律层面来看,商品房作为居住用途的房产,其使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殡葬管理条例》明确指出,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将商品房改为“骨灰房”,不仅改变了土地的原始用途,也违反了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的原则。

对于这一现象,社会的看法呈现出明显的两极分化。支持者认为,个人购房后有权决定其用途,只要不妨碍他人,外人不应干涉。然而,这种观点忽略了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在一个社会中,个人的自由权利是有限度的,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即使个人购买了商品房,也不能随意改变其居住用途,更不能将其用于存放骨灰等殡葬活动。

反对者则强调“骨灰房”对公共秩序和他人权益的侵害。他们认为,商品房作为居住空间,其用途应当符合社会普遍认可的居住标准。将骨灰盒置于商品房内,不仅违背了这一标准,还可能对邻居造成心理压力和生活困扰。

因此,对于“骨灰房”现象,法律应当尽快给出一个明确的定性。首先,政府应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防止商品房被违规用于殡葬活动。同时,对于已经存在的“骨灰房”,应依法进行查处,责令恢复原状,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此外,政府还应加大对墓地等殡葬设施的投入和建设力度,降低墓地价格,为群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殡葬服务选择。

同时,我们也需要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力度,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殡葬观念和价值观。让人们明白,尽孝并不一定要通过购买商品房存放骨灰来实现,而是通过其他更加环保、节约和符合社会公德的方式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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