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皖南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安徽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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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皖南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安徽征求意见

实习生 凌文婷 记者 王珊珊
 

星报讯 日前,安徽省住建厅发布《皖南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并就皖南地区这些传统村落要如何保护、活化利用公开征求意见。

《导则》中所指的皖南传统村落包括黄山、芜湖、马鞍山、铜陵、宣城、池州等6个设区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的传统村落。

根据《导则》,传统村落应整体保护,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尊重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环境。对于影响传统村落整体风貌的建筑和环境应予以整治。同时应改善传统村落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人居环境,完善传统村落防灾减灾设施,适当调控传统村落的人口数量。未经批准不得对传统村落进行迁并。

《导则》指出,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将设“三级保护区”,分别是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环境协调区。其中,核心保护区需严格保护。在核心保护区内进行影视拍摄、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需制订保护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对传统村落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该如何保护?根据《导则》,文物建筑应实施严格整体保护,禁止拆除,积极予以修缮和再利用。保护修缮应遵守最低限度干预、不改变文物原状等原则,最大程度保护其历史信息。破坏的文物应按原有形式和原有材料进行维护和修复,不应改变其立面形式、平面格局、内部结构体系和建筑高度。

此外,《导则》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将实施分类保护。对濒危的、活态传承较为困难的项目,将其内容、表演形式、技艺流程等予以记录、整理,编印图书、制作影音资料、建立档案等,进行抢救性保护;对受众较为广泛、活态传承基础较好的项目,通过培育、支持传习基地等方式,进行传承性保护;对具有市场需求和开发潜力的项目,通过合理开发利用,进行生产性保护。

《导则》建议,传统村落应充分挖掘自身资源和地域文化特色,积极发展体现自身特色的文化产业。适度发展手工文化、园艺等特色产业,增加村民收入,让文化特色与产业特色融合发展。大力推进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数字化建设,建立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开发数字文化产品,促进传统文化遗产的保存、共享、展示和传播。

同时,推进村落非遗工坊、非遗基地建设,支持非遗传承人开发更多特色产品。培育发展传统村落“非遗+”项目,强化创意设计,打造非遗文创、非遗美学主题村落。对相关民俗实施延续性保护,深入挖掘阐释民俗文化内涵,推动民俗、美食等与传统节日结合,打造节庆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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