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晚7时许,黑龙江佳木斯市桦南县一体育馆发生部分坍塌,11月7日凌晨,事故现场完成救援。据桦南县政府新闻办通报显示,事故发生时,现场共有7人,其中3人自行脱险,1人轻伤,3人遇难。发生该事故的场馆隶属于桦南县新阳光健身俱乐部,俱乐部负责人已被警方控制。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11月7日新华社)
生命的陨落,总能引起极大的关注,3个孩子遇难的背后,是3个支离破碎的家庭。而这,也早已不是第一次了。今年7月23日,齐齐哈尔市第三十四中学体育馆屋顶坍塌事件,至今依然让许多人难以释怀,11个孩子就这样离开了“人世间”。如今,还是体育馆,还是训练中的孩子,还是坍塌事故,事故总是循环往复地上演着。类似事件到底能带来何种启示?我们又该从中获取什么教训?这备受关注。
桦南县体育馆坍塌事故背后,依然有值得拷问的地方。第一,桦南县政府办公室曾发布防御指南提示,必要时停课、停业,那涉事的体育馆为何没有停业?第二,涉事体育馆2020年7月才通过验收,距今不过三年多的时间,体育馆的使用寿命到底应该有多长?三年就坍塌的体育馆,验收上有没有猫腻?
每一起事故的背后,肯定有一些没有做到位的工作。更进一步来说,如果各方面的工作都更仔细一些、严格一些、规范一些,这样的悲剧是可以避免的。如今,此事已经进入调查阶段,我们也希望真相及时到来、正义准时到位。
在航空界,关于飞行安全,有一个海恩法则。海恩法则指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在公共安全上,海恩法则同样适用。任何的公共事故,都不可能是从天而降的,都应该会有一些苗头性的问题,都会有一些先兆,只是这些苗头一开始并没有引起关注。而等到出了事故之后,一切则为时已晚。而体育馆坍塌事故,就是如此。
总之,体育馆的安全,不能靠生命来检验。对各相关方来说,应该更好地压实责任、强化担当,为公共安全保驾护航,从源头上减少乃至避免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