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地按照省药监局统一部署,推进药品监管网络向乡镇、农村延伸,积极开展药品安全“四员”队伍建设。
宣城市:建立“四员”制度,打造基层药品安全共治共享新格局
按照“试点先行、逐步规范、全面推开”的原则,宣城市市场监管局探索建立“四员”制度,充分发挥药品“四员”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教育、协助执法等方面的作用,夯实基层药品监管基础,形成药品安全群防共治格局。目前,全市7个县(市、区)搭建属地责任三级网络,共组建覆盖99个乡镇(街道)、844村的1557人药品安全“四员”监管队伍。药品安全“四员”积极参与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零售药店、交易集贸市场的各类专项检查,今年以来,检查270余次,提供违法线索4条,立案查处2起。
池州市:建立药品安全“四员”制度,延伸监管触角
池州市药品安全委员会印发《池州市关于加强基层药品安全“四员”管理的意见》,以制度的形式全面规范药品安全“四员”的适用范围、责任分工、工作机制、组织保障等内容,疏通药品安全监管末梢,延伸药品安全监管触角。目前,池州市贵池区已先行试点在全区20个镇街建立了药品安全“四员”管理架构,“四员”队伍达478人,开展集中培训20场,协助检查药品经营户178家次,参与科普宣传20人次。
蚌埠市:开展基层药品安全“四员”制度试点工作
蚌埠市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基层药品安全“四员”制度实施意见》,明确乡镇(街道)设药品安全管理员和宣传员,村(居)设药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四员”制度紧紧围绕药品安全监管和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药品安全责任网格化管理,做到任务、单位、人员、责任“四落实”,构建起“全面覆盖、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的药品安全责任制。目前,蚌埠经济开发区13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已开展试点工作,力争通过一年左右的时间达到全市药品安全“四员”全覆盖。
安庆市:建立完善基层药品安全“四员”制度
安庆市药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安庆市建立完善基层药品安全“四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按照“健全机构、配齐力量、明确职责、发挥作用”的总体思路,通过采取健全组织领导、规范办事机构、明确人员设定与工作职责、强化调配使用、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动态管理、加大保障措施、广泛开展宣传等举措,建立完善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两级药品安全“四员”监管网络,将药品安全治理深度嵌入乡镇(街道)和村(居)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同时明确,各地要认真落实“辖区药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构筑“乡镇(街道)总负责,监管部门督促指导,村(居)委会协调配合,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基层药品安全共治格局;县级药品安全委员会对年度药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考核结果分别计入乡镇(街道)和村(居)两级年度综合目标和领导班子考核。
芜湖市:夯实长效“支撑点”,全方位助力基层药品安全
芜湖市市场监管局聚焦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以湾沚区为试点,出台《关于建立镇、村(社区)协同管理落实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实施方案》,组建覆盖镇、村221名药品安全“四员”队伍,以安全用药科普站、村民党员活动室、“沚药为你”居民微信联络群等为阵地,采取线上科普与线下宣传相结合、问卷调查与定向咨询相结合、全面排查与入户摸排相结合的方法,一体化做好隐患排查、应急报告、科普宣传等工作,构建形成区、镇、村(社区)三级网络。
滁州市:出台药品“四员”制度,夯实网格化监管基础
滁州市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印发《建立完善基层药品安全“四员”制度实施意见》,要求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均建立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药品安全“四员”监管网络建设,定期召开会议,分析药品安全形势,研究药品安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做到有办公场所、有机构牌子、有专人负责、有工作制度、有工作台账、有联系电话。根据药械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部署,以全市84个网格为监管阵地,将“四员”队伍合理分配到每个网格内,列明检查对象、责任任务、检查标准等内容,实现有人有岗、责任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