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出门不拴绳,一律捕捉!
文明养犬莫让“宠爱”变“宠害”
下一篇4 2023年10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宠物狗出门不拴绳,一律捕捉!
合肥开展专项治理,对违规养犬“零容忍”
记者 王珊珊 文/图
开展文明养犬释法宣传
文明养犬劝导队抓捕流浪犬
 

10月16日,四川崇州一小区内两岁多女童被大型犬咬伤一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近年来,恶犬伤人事件屡有发生,已经成为社会痛点。日前,记者从合肥市城管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市民文明养犬,合肥将严查未拴绳犬只,发现未拴绳的犬只,一律捕捉,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将对养犬人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发现出门未牵绳的宠物狗一律捕捉

今年8月,合肥宣布全方位开展文明养犬专项治理行动,要求从8月中旬到11月中旬,重点治理遛狗不牵绳、犬粪不及时清理、携犬进入有禁入标识场所等行为。截至9月底,合肥共处置全市遛狗不牵绳问题5000余件,专项采集犬粪未清理问题1279件。

近日,随着文明养犬呼声越来越高,合肥城管部门也加大了督查巡查及执法处罚力度,要求发现出门未牵绳的宠物狗一律捕捉,治理时间段以6:00~7:30,18:00~21:00为主,住宅小区、公园、学校周边等公共场所列入重点治理区域。

“巡查队员配备收容犬只的抄网等工具,巡查中发现遛狗不牵绳违规行为,用抄网网住予以捕捉,并对犬主进行宣传教育。”包河区城管局执法监督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轻微违规且及时纠正的养犬人,以批评教育为主,对于屡教不改的不文明养犬行为采取行政处罚50元~200元。”截至目前,包河城管依法捕捉43只不拴绳犬只,办理遛狗不牵绳处罚案件46件,对3000余位携带犬绳但未给爱犬佩戴的犬主进行教育劝导,并现场监督其规范佩戴。

合肥组建文明养犬劝导队

10月18日上午,滨湖城管办出动6名城管队员,以惠园农贸市场为中心,深入沿街商铺、周边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并对6位携带犬绳但未给爱犬佩戴的犬主进行即时劝导。在瑶海区,七里站城管中队配合花冲派出所,组织专业抓捕人员,在芳草雅苑等5个小区整治不文明养犬行动,共抓捕流浪犬11只,责令改正遛狗不牵绳现象31例。

据悉,合肥市已组建一支万人文明养犬劝导志愿服务队,这支队伍由一线环卫工人、城管执法队员、社区和物业工作者及社会各界志愿者等组成,他们统一穿戴文明养犬工作袖章或马甲,重点地段实行定点值守,对遛狗不牵绳、不及时清理犬粪,携犬进入有禁入标识场所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教育、劝导。

“我们要求每个区、街道(乡镇、社区)中队分别成立文明养犬劝导队,落实负责人,制订每周工作计划,包括巡查人员安排、拟巡查的场所、时间段等。”合肥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同时,将在全市范围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本小区业主微信群发送文明养犬温馨提示,并督促各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建立文明养犬义务劝导员队伍,加强日常巡查力量。

在此城管部门呼吁市民:文明养犬,需要道德的规范、法律的约束,更需要每个人从自身行动做起。携犬出门必须牵绳;随身携带工具,及时清便。

相关链接 文明养犬我们需做到:

1.携犬外出需牵绳。在重点管理区域携带犬只外出的,应当为犬只束犬绳并牵引,犬绳长度不得超过1.5米。违反规定的,城市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养犬人改正,并处以50元~200元的罚款。

2.即时清理排泄物。在重点管理区域携带犬只外出的,应当即时清理犬只排泄物。违反规定的,城市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养犬人改正,并处以50元~200元的罚款。

3.禁止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识的室外公共场所。违反规定的,城市管理部门有权责令违法行为人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元~200元的罚款。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