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为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近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同时配套出台《安徽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规程(试行)》,指导各市县规范做好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
《通知》明确,全省各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组织编制详细规划的主体,也是严格详细规划实施管理的责任主体。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依据《安徽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规程(试行)》,组织开展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着重审查是否符合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城市设计管控要求,以及城市更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设施建设、社区便民生活圈等落实情况。
《通知》要求,2023年底,市、县完成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划定,划定成果汇交至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2024年上半年完成重点地区(公共活动中心、交通枢纽、历史文化保护、沿山滨水景观地区和产业园核心区等)、近期建设地区、城中村等重点改造地区详细规划编制,2024年底原则上实现单元详细规划全覆盖。